本报讯(通讯员 关勤)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实施了“光伏+公共机构”专项工程,完成区直机关光伏发电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并正式并网发电。
区直机关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公园路100号空置屋面、车棚等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覆盖面积约1300㎡,总装机容量240kW,预计年发电量达24万kWh,项目年限20年,总发电量约480万kWh,节省标煤1346吨,碳减排量2714吨。该项目是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节能低碳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举措;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公共机构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清洁能源利用的新突破,为解决本区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体量庞大、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低等迫切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字数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