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延长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
答: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2号)精神,把援企稳岗作为提高培训针对性的重要举措,抓好以工代训扩就业稳就业工作,特延长本市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
2、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延长实施期限到什么时间?
答: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延长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本市继续实施对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继续实施对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3.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一是企业新吸纳劳动者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吸纳的,按照沪人社规〔2020〕17号明确的“四类重点人员”(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
二是困难企业认定条件是2021年度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或2020年度(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同期相比下降70%及以上。
三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应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
4.企业如何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答:对企业新录用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继续实行免申请发放。
困难企业可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在“惠企点单办”功能中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5、青浦区以工代训有没有叠加政策?
答:一、在符合沪人社规〔2021〕3号规定的以工代训补贴条件基础上,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区企业新吸纳劳动者给予区级以工代训补贴。企业新吸纳劳动者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吸纳青浦户籍的“四类重点人员”。区级补贴标准为录用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在符合沪人社规〔2021〕3号规定的以工代训补贴条件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的本区困难企业给予区级以工代训补贴。困难企业认定条件是2021年度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同比下降70%及以上。区级补贴标准为企业职工每人每月200元,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为每人每月300元。
以工代训区级补贴期限与市级相同,企业新吸纳劳动者补贴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困难企业补贴期限为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