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史坚)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市民关注的价格问题,持续加强民生类商品和社区团购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借疫生财”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平稳、秩序良好。
截至目前,共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31件,其中移送公安部门16件。查处的案件中涉及哄抬价格类案件150件;价格欺诈类案件63件;价外加价类案件38件。集中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32批90件。现将本区最新查获的两起疫情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陆某哄抬医用酒精消毒液价格案
2022年5月11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举报,对陆某在青浦区徐泾镇某小区组织的医用酒精消毒液团购活动开展调查。
经查,陆某从某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医用酒精消毒液,单价12元,共购进2000瓶。再以单价30元卖给团购消费者,共售出1697瓶,金额50910元,进销差价率为150%,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
林某某哄抬蔬菜和猪肉价格案
2022年5月9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部门线索,反映林某某涉嫌加价销售食品。
经查,林某某利用其为某外卖平台骑手之便,自2022年4月13日起,从某菜农处以30—34元的价格购进小份蔬菜(每份3kg),以55—58元的价格购进大份蔬菜(每份5.5kg),购进蔬菜费用合计26177元。再以55元/份的价格销售小份蔬菜,以100元/份的价格销售大份蔬菜。自2022年4月15日起,从青浦区某食品经营部以15—18元/500g购进五花肉、腿肉和排骨等猪肉共计34083元,再大幅加价销售给他人。林某某销售蔬菜和猪肉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至案发均已销售完毕,非法获利2万多元。
以上两起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现已立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字数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