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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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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助推生态高质量发展
青浦设立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

记者 朱泽敏

在青浦区久远路和久业路中间的天一公园里,有这样一片特别的树林——公益诉讼修复林。原来,这是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当事人以补植复绿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方式设立的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

“磋商”+“听证”解难题

事情要从2021年年末说起,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一家医药企业通过雨水口违规排放超标废水,造成水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污染物随水体流动而扩散,造成的环境损害难以恢复原状,如何确定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范围和程度?企业要如何承担环境污染的民事侵权责任?

检察机关就该起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主持召开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听证会,并邀请了具有环境领域相关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经磋商听证,涉案企业主动认领责任,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之余,承诺以“补植复绿”方式进行受损地表水体的替代性修复。

“破坏者”变身“修复者”

2022年3月11日,检察机关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并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对企业修复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以“看得见”的方式,确保生态修复措施落到实处。经现场监督,涉案企业在损害区域附近的天一公园内已种植草坪230平方米、种植花灌木24株,其中日本晚樱8株、金桂8株、垂丝海棠8株,存活率均达到100%;并经实时监测,企业废水排放监测结果均达标。

人民监督员表示,涉案企业的整改是到位的,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中组织现场查看很有必要。同时人民监督员还提议在修复地点制作标志牌,记载下由一起环境污染案件经公益诉讼而建设成一片“公益修复林”的过程,进而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益检察官当场接受该项提议,现场定下了“监督之约”。

“检察蓝”守护“最江南”

后经专业机构评估验收,涉案企业已经履行环境替代修复义务。检察机关也履行约定,在修复地点挂牌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并结合个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职能单位加快打造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综合探索碳汇补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绿化养护和水体清洁等替代修复方式,进一步厚植示范区绿色生态优势,传承江南文化基因,助推青浦区生态高质量发展。字数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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