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型学徒制是什么?
答:新型学徒制是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实施单位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一企一校、一企多校或一校多企等形式培养学徒。
2. 成为新型学徒制培养实施单位的条件是什么?
答:实施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技能劳动者占职工比例达60%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经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
3. 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是什么?
答:与实施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含实施单位劳务派遣人员)。
(1) 新招用人员认定依据:实施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在学徒制实施单位认定之日起前6个月至认定后1年内。
(2) 转岗人员认定依据: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或工作需要等原因,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技能从业人员,并需由实施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认。
4. 新型学徒制培养内容有什么要求?
答:以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培养内容:通用素质课程(学时占比20%,学习内容为企业文化、职业素养、工匠精神、安全生产、法律常识等);专业基础课程(学时占比20%,学习内容按培养目标企业自行确定);操作技能课程(学习占比60%,学习内容按培养目标企业自行确定)。
5. 青浦区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对新招用人员的补贴标准:
(2) 对转岗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评价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经实施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若未能取得相应证书,但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 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可向注册地所在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流程如下:单位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备案—开班注册—组织培训—考核评价—补贴申请。(字数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