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5月,青浦区人社局接报,位于青浦区的A有限公司涉嫌拖欠39名劳动者工资并且实际经营者隐匿。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了解:A公司2022年7月入驻青浦区,主要从事蔬菜分拣包装后运到拼多多平台进行销售。2023年3月20日,该单位连夜搬空所有经营设备,实际经营人丁某某失联。
考虑到实际经营者拒不出面解决员工欠薪事宜,为使劳动者尽快拿到工资,执法人员克服调查受阻的困难,与时间赛跑,对所有员工逐一制作调查笔录。经核实,该公司拖欠39名员工2022年9月、2022年12月—2023年3月份工资合计310593元,所涉及的员工均为农民工(农村户籍)。青浦区人社局于2023年6月21日对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留置送达,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前支付员工工资,A公司逾期未整改。期间,执法人员曾多次通过短信方式联系该公司实际经营者丁某某,但其始终未露面。
因该案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推动这起欠薪案件的有效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青浦区人社局于2023年7月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报区检察院进行审查备案。10月,公安机关将潜逃在外的丁某某抓获归案。11月,区检察院对丁某某批准逮捕。2024年1月,区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丁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2月法院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综合点评】
欠薪纠纷关系农民工生存利益的维护,保障其利益诉求快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打击企业违法欠薪,帮助农民工快速追回欠薪,青浦区人社局执法部门通过事实认定、部门协同、行刑衔接等方面对欠薪“零容忍”。
一是明确农民工欠薪事实。我国劳动法律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之一,用人单位应当严格落实用工管理制度,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负有举证责任。案发时,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内的有价财产已被全部转移,而实际经营人丁某某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拒不露面配合调查,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为查清欠薪事实,执法人员不间断约谈被欠薪员工及相关人员,通过员工举证的方式掌握了该公司完整的欠薪事实。
二是协同公安机关联合处置。由于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金额较大、人数众多,且清偿责任主体丁某某具有隐匿行为,欠薪行为经青浦区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已符合欠薪移送公安机关的标准。在迅速查清案件违法事实情况后,第一时间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协同处置,公安机关及时将潜逃在外的丁某某抓捕归案,确保有效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
三是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青浦区人社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2023年11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青浦区人社局发挥集成治理成效,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对接,建立重点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与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形成从案件受理、审查侦办、司法裁判到监督执行的完整闭环,最大限度达到根治欠薪目的。(字数1188)